1月2日,漯河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谋划会暨一月份月例会。市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各基层院检察长围绕2025年工作谋划,结合本部门、本地实际作了发言,各分管院领导分别对分管工作进行点评并提出要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杜永召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陈军主持。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新征程检察机关鲜明政治底色落到实处。
要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切实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中,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用“十个坚持”指导各项检察工作,用法治力量捍卫党的绝对领导,切实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要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加强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重大案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要坚决扛牢专项巡察、政治督察整改责任,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确保整改实效,坚决防止同类同质问题再次发生。
二要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把服务“三城”建设的意见落到实处。
要以落实《漯河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的意见》为契机,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思考、谋划举措、狠抓落实,用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案例来彰显服务“三城”建设的成效。要重点围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化解信访矛盾履好职、尽好责,把释法说理贯穿检察办案始终,坚决防止检察环节矛盾激化、上行、外溢。要持续深化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平安建设、法治漯河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三要完善细化正负面清单,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要深刻领悟“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丰富内涵、本质要求和评价标准,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要正确理解把握正负面清单作为案件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融合体的作用,充分发挥正负面清单对办案质效的保障作用,进一步细化完善落实运用,确保实现案件办理的高质量、高效率、高效果。要把落实正负面清单与践行“三个善于”的价值追求相结合,与用活用好严格执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三个法宝相结合,与优化三个结构比相结合,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不断提升办案效果,减少在检察环节产生的新生案件和次生案件,有效降低访占比。要高度重视品牌和典型案例培育工作,重点要取得突破性进展和标志性成果,相关经验做法更要总结出来、宣传出去,让更多漯河元素出现在上级院领导的工作报告中去。要推动数字检察迭代升级,统筹好建和用的问题,不断提升数占比。
四要正确理解把握检察工作新变化新要求,把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落到实处。
要全面领会、准确把握、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重大决策部署,化繁为简,进一步优化检察工作管理评价标准,以争创高质效办案突出单位为契机,以“三张地图”为载体,围绕四大检察履职结构比、依职权监督案件占比、案源结构比等对基层院进行整体工作评价。要从管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点、管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全路段、管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准线、管活“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支撑面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引领理念更新、方式转变、效能释放,推动漯河检察工作提质增效。要加强对基层院工作的领导、指导、督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抓好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切实将跟进监督、接续监督落到实处,确保检察办案不偏不离,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
五要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把“争先进 创一流”的目标落到实处。
要围绕“争先进 创一流”目标,增强“小地市也有大作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杜绝“歇一歇、看一看”的思想,真正从理念上、行动上解决“五个不起来”问题。要开展“学理念、熟业务、增本领、强作风”为主题的学习活动,增强干警危机意识,加强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力争在各项业务竞赛中取得更好成绩;注重培养“全科检察官”,实现一岗多责、一人多手,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充分挖掘干警潜能,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断推动检察队伍向纵深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