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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之星】——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科员张永刚
时间:2023-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铁肩担道义,法苑著华章”,铭记着这句毕业赠言,1999年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的他步入了检察院的大门。转瞬十八年时光已逝,岁月如斯,容颜易改,但不改的是他对检察事业的执着,对公平正义理想的坚守,还有留给大家始终如一的印象。


勤奋好学,素质过硬。他勤学善思,通过学习充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努力适应不同时期对检察干警的新要求。1999年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成为全市检察系统第一个获得律师资格证的人;2004年通过了司法考试,成为舞阳县第一个获得法律资格证的人;2005年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通过了全省主诉检察官考试;2012年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市检察院检察官遴选考试。


务实重干,业绩突出。工作中,他学以致用,精益求精,努力做到干一行钻一行精一行,无论是在舞阳县院,还是在漯河市院工作期间,都做出了比较突出的业绩。在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部门工作期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60余件,其中重特大团伙案件30余件,所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数量是全科最多的,每起案件都严把证据和法律关,切实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没有出现错案和瑕疵案件。在办公室、政治部等综合部门工作期间,撰写了大量的汇报、总结、信息和宣传材料,撰写的经验材料曾被省委办公厅、省检察院等部门转发,撰写的论文有10多篇在省市获奖,还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等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是大家公认的“笔杆子”。


爱岗敬业,甘于吃苦。他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做任何事情都力求尽善尽美。工作中从不挑肥拣瘦,而且主动揽下更累更难的工作。为保证及时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加班加点是常有的事,有时还不得不牺牲一些个人利益,儿子上学不能按时接送,父母生病不能及时尽孝。年近七旬的父亲患心脏病多年,2016年9月病情加重需要手术,但当时他手头的工作繁忙脱不开身,直到手术的前一天晚上,才匆匆赶到医院陪护父亲。自古忠孝难两全,他只能把深深的愧疚留给最亲的家人。


从事检察工作十八载,张永刚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无私奉献,以谦虚、好学、勤恳、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显著的工作效绩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干警的称赞。他撰写的理论文章和新闻作品曾获得“河南省诉讼法学科研成果三等奖”、“全省政法综治新闻奖三等奖”,个人先后被评为“舞阳县十佳政法干警”、“漯河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全市政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漯河市检察之星”,荣立三等功3次,多次受到嘉奖。


“永刚同志就像角落里的一口老井,平时不怎么显眼,只有当你口渴,从井中舀出一瓢水喝时,才能体味到它的清冽甘甜。”这是一位曾经的领导对他最中肯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