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4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永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六年工作回顾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在服务大局中担当作为,在司法为民中坚守初心,在强化监督中守护法治,在自身建设中全面从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六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95个集体、103名干警受到国家级、省级表彰;248个集体、486名干警受到市级表彰。其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郾城区人民检察院连续两届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涌现出“全国检察系统个人一等功”“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能手”“河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一、讲政治顾大局,倾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履行职责,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聚焦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八个坚定不移、八个高质量”“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等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出台贯彻落实意见措施,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全市发展大局同频共振、同心而行、同向发力。把诉源治理作为司法办案的更高目标,深挖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促进源头防治,积极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共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7件,重点就我市金融犯罪情况、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形成专题调研向市委报告,为市委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坚决扛牢疫情防控检察责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用检察担当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先后出台《全市检察机关关于依法保障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措施,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从严从快办理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器械、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等违法犯罪案件26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疫情防控秩序平稳有序;全市602名检察干警落实“双报到”、驻村帮扶、志愿者服务等要求,在做好自身防控同时,自觉深入社区、街道开展防控执勤活动,积极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依法批准逮捕5839人、起诉13414人,有效震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助力平安漯河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办案原则,共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245人、起诉476人,29个黑恶势力团伙被铲除,有力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审查起诉的“8.01”李昊烨、李磊等66人、“1.26”马明君等4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均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精品案件”。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诉讼主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依法对2395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1745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9120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确定性量刑建议5103人、采纳4788人、采纳率93.8%,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
能动履职护航企业发展。牢固树立“服务发展重点就是服务企业”的理念,坚持“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成立“市人民检察院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连年召开服务企业发展座谈会,选派检察官担任重大项目检察服务联络员,深入企业开展“万人助万企”“万警联万企法治护航行动”,面对面了解企业家所盼、企业发展所需,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突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共依法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68件、起诉135人,以检察履职服务创新发展。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一方面,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从严打击,共批准逮捕合同诈骗、敲诈勒索等侵害企业犯罪26人、起诉127人。在审查某公司被诈骗一案中,经检察机关监督立案,犯罪嫌疑人李某被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被最高检确定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利典型案例。另一方面,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依法对26名民营企业主要管理人员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办理的某公司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厂房一案,企业负责人张某认罪认罚并积极恢复被占耕地,依法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以一个案件稳一片人心,让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对企业做到既“厚爱”又“严管”,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目前,已督促8家企业落实合规整改,以法治“活水”浇灌企业之树,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办理的企业负责人丁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通过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整改,引导企业走上依法规范经营之路,该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二、坚持人民至上,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始终把解决群众诉求、保障群众权益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与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依托基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设立检务工作站”工作,打造检察机关服务群众的“前沿岗哨”,与人大代表一道把“听民情、解民忧、纾民困”做到群众家门口。认真落实院领导带头办信要求,把群众来信当家书,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做实做优“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收到的2662件群众来信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对其中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2263件全部按时办结,让群众的诉有人管、事有人办,合理诉求能得到及时解决。持续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联网接访,为来访群众提供控告申诉、信访接待、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全覆盖推开公开听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把矛盾纠纷化解作为落脚点,扎实推进案件公开听证工作,以“自我加压”为“群众减压”。在全市选聘7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担任听证员,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公开听证430件次,以看得见、听得懂、感受得到的方式,有效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心结、情结”,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办理的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民事监督案件,双方当事人历时4年经过多次诉讼仍未达成一致,我们通过公开听证促成双方当场和解,《检察日报》对此进行宣传报道。
以司法救助传递法治温度。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把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131名案件当事人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共发放救助资金136.9万元,用一笔笔“暖心钱”帮助贫弱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让司法温暖切实惠及最需要的群众。在办理庞某故意杀人一案中,了解到庞某因家庭琐事将其妻子杀害,两个孩子只能跟随爷爷奶奶生活,没有经济来源,生活困难,我们主动联系,积极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5.8万元,帮助整个家庭尽快走出阴霾,重拾生活信心。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一项“良心活”,没完没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准逮捕294人、起诉446人。办理的杨某系列强奸幼女案,经审查成功追加起诉犯罪事实8起,被告人杨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做到“宽容不纵容”。六年来,共依法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108人、起诉229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15人、不起诉165人。同时,通过社会调查、考察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方式,推动实现涉罪未成年人“去标签化”和“再社会化”,最大限度帮助“问题孩子”回归正途。办理的未成年人唐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我们创新帮教机制,远赴山西对其开展异地帮教,与当地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坚持双向保护原则,对未成年被害人积极提供司法救助、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多元综合救助,高标准建设“一站式”办案场所2个,切实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效果。坚决扛牢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优势,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72名检察长、副检察长、员额检察官在全市72所中小学校兼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51次,受教育师生24.9万余人。高标准建设完成全省面积最大、内容最全面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成为我市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的一张亮丽名片,先后被命名为“全省优秀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河南省家风家教示范基地”。2019年12月开展以来,共接待市内外参观人员1.2万余人次,成为普法教育的热门“打卡地”。
三、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构建优质高效检察权运行体系。坚决拥护中央决策,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干警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听从组织安排,圆满完成反贪、反渎、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三十条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逐项抓好落实,推动法律监督质效全面提升。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实行分类管理,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已经形成。落实落地内设机构改革,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对内设机构进行系统性、整体性、重塑性改革,构建形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的工作格局,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由好向更好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牢固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理念,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应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对接。通过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展案件会商等方式,强化检警、检法协作配合监督制约,坚决防止“带病批捕”“带病起诉”,切实守牢冤假错案底线,共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6件、监督撤案97件,纠正漏捕264人、追加起诉586人,提出刑事抗诉95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共纠正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72人,纠正超期羁押2人,既坚决打击犯罪,又充分保障人权。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切实履行民事检察职责,强化对民事生效裁判、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精准监督。六年来,共受理申请民事监督案件807件,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62件;提出抗诉13件,法院依法改判1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8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民事裁判,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514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办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抗诉案被最高检评为“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办理的某建筑安装公司民事执行监督一案,仅用3天就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摆脱了困境,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刊发报道。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公正执法、助推依法行政的作用,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行政审判程序、行政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案件332件,提出检察建议270件,被采纳265件。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监督权力”“保护权利”的结合点和落脚点,依法灵活运用监督纠正、以抗促和、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1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办理的某食品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一案,被列入《2020年中国行政检察发展报告》。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全面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94件、提起公益诉讼11件,持续推动社会公益保护、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建立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对我市河湖水质、食品药品等进行采样检测,为公益保护提供技术支撑。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推动“河长+检察长”制落地生效。坚持靶向发力,开展“散乱污”砂石料场、“飞线充电”、“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和国土国财领域专项监督等活动,办理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案件,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办理的一起国有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监督案件,目前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坚决扛牢反腐败检察责任。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34件142人、起诉107人,切实履行好检察环节反腐败工作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履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共依法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犯罪11件17人,维护法律权威,树立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
四、建设过硬队伍,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
一以贯之深化党的建设。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定位,始终坚持把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根本,以组织实、制度实、阵地实、内容实为标准,创新制定党建工作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课程表”,用党建理论指引,用党建理论要求,使党建工作成为驱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最大动力。市检察院党建大厅,被市直机关工委命名为“市直机关党性教育基地”,并多次组织现场观摩。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教育引导干警砥砺初心使命,提升政治素养,坚定政治信念,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把讲政治摆在首要位置,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把党建融入检察工作日常,根植于干警思想之中,坚持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确保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持续抓实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政治理论培训等活动,积极开展政治学习、政治轮训234场次,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确保队伍政治过硬。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以“能力作风建设年”“质量建设年”和漯检品牌创建为契机,以“提效率、提质量、提效果、强能力、强作风、强基层”为目标,着力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共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岗位练兵359场次,确保队伍本领高强。深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加大对基层院的帮扶指导力度,上下一体联动发力,推动基层院政治建设、业务水平、队伍作风齐头并进,促进基层院建设提档升级。持续优化队伍结构,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推进干部任职交流,一批大家一致认可的优秀年轻干部被选拔为市检察院中层干部和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队伍凝聚力进一步增强,活力进一步激发,争先创优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为检察工作“争先进、创一流”提供了坚强保障。
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牢牢扛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久久为功推进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和顽瘴痼疾整治,认真抓实巡视问题整改、政治生态评价问题整改落实,不回避问题、不逃避矛盾,坚持标本兼治,持续推进检察机关政治生态不断优化。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充分用好用活“四种形态”,定期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对倾向性、矛头性问题做到及时谈话及时提醒,对违法违纪问题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3人,营造持续从严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重点加强对司法办案、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认真抓好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落实,切实做到“逢过问必记录”,引导干警从“他律”向“自律”转变。截至目前,全市检察干警共主动记录填报重大事项342件,坚决对不正当请托说“不”,切实筑牢干预执法司法的“防火墙”。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执纪问责,建立定期会商、线索移送、联合督察等制度机制,充分凝聚从严治检合力。
五、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提升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各方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积极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先后就全市侦查监督工作、公益诉讼工作、民事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审议意见,诚恳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全力支持代表委员依法履职。进一步做实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加强直接联系和面对面沟通,主动邀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案件公开听证等重大检察活动960人次,积极开展走访座谈,通报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零距离接受监督。同时,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持续推动落地落实,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坚持把检察权晒在阳光下,以“法治政府”建设、“阳光漯河”建设为抓手,常态化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20164件,增加司法办案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为律师会见、查阅卷宗、材料收转等提供“一站式”服务,实现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提升司法公信“双赢”。持续强化检察宣传,以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依托,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类检察信息4万余条,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影响力。
各位代表!过去六年是极不平凡的六年。六年来,我们坚决扛牢保民生护稳定促发展政治责任,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六年来,我们坚决扛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治责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能动司法、捍卫法治。六年来,我们坚决扛实“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责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在为民司法中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六年来,我们坚决扛紧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深化过硬队伍建设,在强能力转作风中锻造铁军、塑造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全市检察干警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思路还不够宽广、视野还不够开阔,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距离“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三是检察队伍能力素质跟不上、不适应,司法理念转变不到位、司法不规范的问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我们将把稳前进之舵,凝聚奋进力量,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行稳致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三十条措施,紧紧聚焦“两个确保”“十大战略”“八个坚定不移、八个高质量”等中心大局,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忠诚履职为使命、以强化监督为保障、以争先创优为目标,大力推进以“司法理念现代化、履职方式现代化、检察管理现代化、监督能力现代化”为基本内涵的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努力为我市“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争当全省“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更多检察智慧。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以更高站位推进党的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坚持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方向,把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作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源泉,促进党的建设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擦亮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品牌。始终坚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田”,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和政治安全。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发展。自觉对标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以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擘画的发展蓝图为目标,紧紧聚焦“八个坚定不移、八个高质量”、“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等重大战略部署,全面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深入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以高质量履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检察保障。自觉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聚焦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结合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侵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更加规范运用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更加有力促进社会内生稳定;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五个工程”建设,以持续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为抓手,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为民实事,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得更实更细更具体。自觉对标推动融入更高层次社会治理的新任务,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要求作为更高目标,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强化类案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抓源治本,推动源头治理,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贡献更大力量。
三、以更优质效提升监督水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新要求,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三十条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检警、检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等外部协作配合机制,灵活运用监督智慧,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效果。深入落实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要求,进一步发挥监督办案一体化优势,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内部移送法律监督线索工作规定》,健全完善“刑事+公益”“一案多查”等内部协同机制,规范内部法律监督线索移送机制,持续深化“漯检品牌战略”,助推监督质效提升,更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落实“检察大数据战略”,抓住大数据运用、做实智慧检察、打破“数据孤岛”,把大数据融入检察办案,充分运用大数据发现监督线索,让执法不公、违法办案等现象无处遁形,以“数字革命”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
四、以更严要求深化队伍建设。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以员额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抓手,积极探索员额检察官统一调配、动态调整以及退出机制,完善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和考核机制,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综合配套体系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完善。持续深化从严治检,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成果,高标准抓好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落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整治顽瘴痼疾,让严的主基调更加鲜明,严的氛围更加充盈,不断把全面从严治检引向深入,努力实现“无干警违法违纪、无安全事故、无涉检负面舆情”“三无”目标。持续深化能力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提能力转作风,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不断强化政治轮训、岗位练兵和专业技能培训,努力建设一支作风硬、能力强、素质高的检察队伍,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各位代表,目标催人奋进,使命重任在肩。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以时不我待的干劲、静水流深的稳劲、久久为功的韧劲,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新的历史起点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建功新时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检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