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5-04-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222日在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永召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紧紧围绕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牢牢抓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条工作主线,锚定“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的目标,忠诚履职、担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9236件,同比增长57.3%,共有25起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市检察院政治生态被评定为优秀等次,两级院连续两年实现干警无违法违纪、单位无安全事故、检察工作无涉检负面舆情的“三无”目标。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先后20次批示肯定市检察院工作。

一、强化能动履职,在服务中心大局上主动作为

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硬道理作为检察履职的硬任务,全市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依法护航保障。

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硬核作用,不断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漯河建设。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78人、起诉2859人。坚决捍卫政治安全,依法从严惩治涉邪教犯罪8人。强力守护社会安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批准逮捕24人,起诉27人。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4人,9.18”涉黑案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办案团队,办理的李某等20人涉恶案被省扫黑办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典型案例。依法维护网络安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批准逮捕194人,起诉522人,挽回经济损失563万元,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开展“农资打假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严惩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涉农资犯罪,保护农业生产和农民权益,批准逮捕8人,起诉25人。公安部督办的刘某等30余人制售假化肥案件,市检察院对两名主犯提级管辖,二人均被判处无期徒刑。纵深推进诉源治理,促进检察建议刚性落实,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2件,采纳率100%。公开发布13起民事支持起诉、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机关引领社会风尚和法治进步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护航保障现代化“三城”建设。助力食品名城建设,保持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共起诉13人,追诉3人。开展散装零售食品生产销售、早餐店铝超标等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助力创新之城建设,树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完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依法打击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共起诉48人,段某等18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例。做好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在刑事追究、民事救济、行政监督以及公益诉讼方面综合发力,促进职能融合,漯河检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位居全省第一名。助力幸福之城建设,深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化“河长、林长、田长+检察长”制,一体推进公益保护和生态修复,全年办理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5件。源汇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侵占公共绿地公益诉讼案,督促有关部门拆除违法设施,还绿于民,维护了社会公益。

推动实施“府检联动”机制。聚焦法治漯河建设,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政府重视支持下,率先在全省开展“府检联动”工作,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有关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围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保交楼、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联动发力,集中办理各类案件177件,共同推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做法受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肯定。在“保交楼”工作中,严厉打击商品房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抽逃、挪用资金资产犯罪,协助公安机关追回资金资产1.5亿元,督促交付6144套住房。统筹推进行刑双向衔接,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4件,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58件,合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效能。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经济金融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批准逮捕146人,起诉534人。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开通12309检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出台安商惠企服务发展的33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当好企业“首席服务官”。持续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零工作,监督纠正相关案件14件,帮助企业甩掉“包袱”,轻装前行,办理的赛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被省检察院、省工商联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安商惠企服务发展典型案例”。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行“检察主导+第三方考察+检察听证”的办案模式,督促企业健全内控机制,促进企业“去腐生肌”,努力让涉案企业活下来、经营好,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8件,舞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郭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帮助涉案企业完善管理、堵塞漏洞,整改合格后依法对郭某作出了不起诉处理,该企业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

二、强化司法为民,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担当勇为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十件检察为民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进一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努力提升信访满意度。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坚持有解思维,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促使案件从“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共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176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包案239件,占比20.3%,检察环节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49%。率先在全省实现5日内程序性回复和2个月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提高当面答复率,用检察干警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满意指数”。高质量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和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三年“清仓”行动,32件信访积案均得到妥善化解。开展司法救助114件次,发放救助金62万余元,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检察的温情和温暖。办理的一起涉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郾城区检察院、源汇区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分别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零容忍”,共批准逮捕74人,起诉72人。注重全方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建立“司法救助+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多元模式,共救助援助259人次。坚持惩治教育相结合,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起诉43人,对罪行较轻、确有悔改表现的作附条件不起诉32人,经帮教2人顺利考入大学。擦亮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名片,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团中央等9部门确定为“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3个品牌被省检察院表彰。立足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展厅打造“沉浸式”法治教育实践新模式,相关经验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报道。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长、副检察长等8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教育活动176场次,受教育师生6万余人,“以文润心 法护未来”未成年人检察品牌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参与根治农民工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力度,共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3件,已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1400万元。有针对性研发治理保函类农民工欠薪法律监督模型,督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98万元,为931名农民工发放拖欠工资款1114万元。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加强与法院、社保部门、法律援助机构协作,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促进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6件,张某等八名女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省检察院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临颍县检察院办理的某镇河道污染案,督促职能交叉的部门协同履职,推动水体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受到群众的好评。

依法保护军人合法权益。市检察院牵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双拥办,在全市开展“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为277户军人家庭发放并悬挂光荣牌。召陵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建立二等功以上的军人名录和事迹信息移送机制,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根据规定载入地方志,让拥军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维护军人军属权益,提升军人军属的尊崇感。

切实推进智慧检察院建设。利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两级院研发法律监督模型38个,市检察院研发耕地保护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切实解决非法占地、耕地占用税流失等问题,督促复耕土地570亩,追缴耕地占用税691万元,源汇区检察院研发的“民事执行终本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效提升民事执行终本案件监督率,被全省推广应用,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获奖。

强化公开保障诉讼权利。保障律师阅卷权,两级院共接待律师阅卷786次,其中互联网阅卷57次。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公开听证187件,其中检察长主持听证案件36件,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提升办案质效上奋发有为

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更加注重监督实效。树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的理念,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确保精准指控犯罪,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3.4%,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4%。强化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办理的徐某故意杀人案,经过提前介入侦查,依法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徐某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起案发32年的陈年命案得到公正审判,让正义不再缺席。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狠抓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规范化运行,监督立案94件、监督撤案11件,追加逮捕8人、追加起诉424人。加强审判监督,依托法检会商机制,凝聚司法共识。共提出刑事抗诉15件,均被法院采纳。注重治理与治罪并重,积极推动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94人、不起诉646人,促进内生稳定,让社会更和谐。建立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较好解决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和解难的问题。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实现对辖区看守所巡回检察全覆盖。依法纠正社区矫正、财产刑执行和看守所监管活动等各类违法行为345件,推动检察监督和监管执法水平共同提升。

民事检察更加注重量质并举。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和精准性,做到“敢抗”和“抗准”相统一,共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65件,提请、提出民事抗诉案件1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6件,提出抗诉的案件法院均予以改判,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100%。对认为法院裁判适当、依法不支持当事人诉求的案件切实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办理的漯河某开发公司与黄某等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完善预防和惩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形成监督纠正“假官司”合力。办理的陈某与张某甲、张某乙虚假诉讼案,市法院采纳市检察院抗诉意见改判,公安机关随即对陈某等三人以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立案侦查,让打“假官司”的吃上“真官司”。

行政检察更加注重强化履职。加强对行政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稳慎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案件108件,提出检察建议89件,均被采纳。创建“‘漯’在其中、‘和’在检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及专业办案团队,化解行政裁判监督类行政争议17件,争议化解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第一名,办案团队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办案团队”。一份检察建议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优秀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文书”,一份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公益诉讼更加注重精准规范。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用“诉”的标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找准症结,推动实现问题解决。全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9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05件,行政机关全部依法履职。市检察院办理的督促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公益诉讼案,挽回经济损失6356万元,被评选为“全国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措施》,对于诉前检察建议解决不了的问题,依法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0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

反腐败斗争更加注重职能发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衔接,在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案件信息共享、追诉漏罪漏犯等方面加强协作履职,增强惩治腐败工作合力,共审查起诉监委移送案件16件,其中省管干部案件4件,办理的郭某行贿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严厉查处检察机关管辖的14个罪名案件,立案侦查22人。运用机动侦查权查办临颍县看守所医生王某诈骗一案,王某终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四、强化从严治检,在推进队伍建设上敢抓善为

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铁心跟党走”的理想信念,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三十条措施,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制度,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检察院领导带头调查研究,着力以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实绩彰显主题教育成效,全体干警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检察履职“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的意识持续深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成效更加凸显。

深化全面从严治检。自觉接受市委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巡察,从严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推动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政治督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把“三个规定”的填报作为讲政治的具体体现,共填报重大事项167件。主动接受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市检察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组组会商”、同向发力,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共同推进“三不腐”机制建设。

持续提升队伍能力。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在两级院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全面提升干警干的本领、写的能力、讲的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在两级院开展交流锻炼和跟班学习,安排4名业务骨干上下交流锻炼。以“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为抓手,推动干警司法素能进一步提升。源汇区检察院王济阳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4名干警荣获省检察院“业务标兵”称号,全市检察机关共有61个集体、135名个人受到国家、省、市表彰。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发展难题,以强烈的使命感坚决扛起法律监督的政治责任、检察责任。建立完善府检联动、监检衔接、法检会商、检警协作等制度机制,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监督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支持监督的氛围更加浓厚。一年来,我们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天理、国法、人情有机融合,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调研指导、监督办案,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借助检务工作站拓展代表监督渠道,以公开促公正,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是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更新不到位,检察履职能动性不足。二是个别案件办理质效不高。三是专家型、复合型人才储备不够。四是能力素质跟不上、不适应,特别是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能力亟待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采取积极措施,持续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漯河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中心任务,坚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硬道理作为检察履职的硬任务,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以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为载体,以“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先进”为目标,内化信念理念,强化检察履职,优化监督质效,细化检察管理,深化能力建设,奋力挺进全省检察机关第一方阵,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漯河“三城”建设。

一、内化信念理念,筑牢政治忠诚

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持续在内化、转化、深化上下功夫,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进一步坚定政治信仰,筑牢政治忠诚,以检察履职的高质量坚定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强化检察履职,服务“三城”建设

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三城”建设提供更多优质检察产品。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持续推动诉源治理,纵深推进法治漯河、平安漯河建设,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三、优化监督质效,维护公平正义

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制、机制、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上下联通、左右贯通、对外畅通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细化检察管理,激活制度效能

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扎实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以主题教育、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全方位体系化建章立制,及时堵塞漏洞,推进抓源治本,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权全覆盖。强化工作指引,制定高质效办案评价标准、价值标准,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实现案出精品人出彩。

五、深化能力建设,锻造漯检铁军

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推进,时刻牢记“严管就是厚爱”,从严贯彻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引导检察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强化实战实训、岗位练兵,不断提升干警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勇于自我监督的能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漯检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全市人民的重托,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努力争当全省检察工作“奋勇争先、更加出彩”排头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漯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