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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时间:2023-1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漯河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充分发挥法治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为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添彩绚丽篇章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举办、参加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组织领导


2.发挥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切实发挥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在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推动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培训课程,推动全市检察人员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发展脉络、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科学体系,全面加强对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的理解把握,强化思想引领和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强化领导小组职能履行,及时研究谋划司法、守法、普法领域重大问题和重要任务,协调和落实检察系统法治建设相关措施。


3.贯彻落实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市制度机制。院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检察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


4.加强统筹谋划。结合我市《法治漯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和《漯河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全局,加强对全市检察工作的统筹谋划。


三、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健全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贯彻落实全市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治保障。


6.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全面实施民法典,健全民营企业产权执法司法保护机制,推进解决涉企案件执行难问题和涉企犯罪挂案清理工作。加大企业法律服务力度,推进涉企矛盾纠纷化解。


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双打”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8.持续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加大对妨碍疫情防控行为的司法力度,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9.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严格落实宪法确定的制度和原则,确保宪法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应当确保符合宪法规定、宪法精神。加强法律监督。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10.抓好“关键少数”法治学习教育。把宪法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检察人员培训教育计划。采取领导干部法治讲座、专题培训班等形式,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


11.加强青少年宪法知识教育。深化宪法学习宣传进校园,持续开展“学习宪法讲宪法”活动,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


12.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使宪法真正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五、着力推进阳光司法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13.落实司法为民便民服务。持续推进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和应公开法律文书、案件信息。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全面提升智慧检务水平,推进阳光司法。


14.深化“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全力推进“两微一站”应用。加强案件管理大厅、12309检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动人员配备合理化、案件办理流程化、案件信息公开标准化。


15.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强化公开效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增进社会各界对人民检察院工作的了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范围。


16.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强涉企政策法律宣传,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司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完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依法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落实服务民营经济11项检察政策,常态化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信访积案清理等工作。


六、强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17.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久押不决、久拖不决案件进行专项清理,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质效。


18.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和监督检查。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江河治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和监督检查,加大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刑事责任追究。


19.优化执法司法机制建设。建立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通报机制、化解机制、包案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有针对性地推进清理化解工作。开展案件质量常态化评查制度,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


七、探索建立司法机关扫黑除恶斗争长效机制


20.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机制。对重点行业领域和地区持续强力整治,紧盯“打伞破网”,解决打得不深不透问题。建立健全打早打小的依法惩处机制,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切实提高诉判质效。加强涉黑案件律师参与工作。


八、持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21.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两级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统筹推进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与办案组织建设。


22.着力完善检察队伍管理监督制度。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对政法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完善领导干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考评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办案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不办案、挂名办案的员额退出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常态化领导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完善员额遴选和退出机制、检察官惩戒制度;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将司法人员违规干预过问案件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


23.着力完善职业保障制度。落实政法干警职务序列制度及与之配套的待遇政策,进一步推动与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相配套的各项待遇落实到位。进一步做好因公牺牲伤残干警救助和家属抚恤工作,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健全受到侵害救济保障和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激励干警又好又多执法办案。


九、加强守法普法宣传,持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24.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全市检察工作实际,总结“七五”普法工作成效和经验,积极安排部署“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标准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推进宪法宣传常态化,深入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宣传教育贯穿于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加强国家安全、退役军人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公共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普法宣传。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项行动。强化“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检察官以案释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作和推出一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25.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见,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化、常态化。


26.强化党内法规宣传。结合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开展专项知识竞赛,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27.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积极组织参与国家、省、市法治文化阵地评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


28.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队伍管理,推进人民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


29.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探索人民检察院参与社会治理新模式。按照全市市域社会治理工作“第一年整体推进、取得明显成效,第二年重点突破、实现基本达标,第三年提升巩固、形成长效机制”的总体思路,聚焦解决和检察工作相关的市域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为市域社会治理实现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30.加强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检察人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